高分断塑壳式小型断路器产品召回制度及其实施细则主要涉及产品质量监督、缺陷产品召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下是对这些内容的详细阐述:
一、产品质量监督
1. 监督抽查范围: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相间),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的交流空气式断路器,也包括塑壳式小型断路器。
2. 监督抽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在企业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抽样数量一般为32台,其中16台为检验样品,16台为备用样品。
3. 检验项目:包括运行短路能力、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脱扣特性等关键项目,这些项目涉及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4. 判定原则: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若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二、缺陷产品召回
1. 召回定义:当生产商、商或销售商得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安全、环保问题的缺陷时,需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设法从市场上和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进行免费修理、更换。
2. 召回流程:包括报告缺陷、评估缺陷、制定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监督召回等步骤。生产商、商或销售商需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法律为产品质量监督和缺陷产品召回提供了法律保障。
2. 标准依据:主要包括GB/T 10963.1、GB/T 14048.2等相关标准,这些标准为产品检验和判定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或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也有相应的判定规则。
综上所述,高分断塑壳式小型断路器产品召回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是一套完整、系统的产品质量监督和缺陷产品处理机制,旨在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