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断小型断路器进出口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进出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进出口活动。
二、管理
1. 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2. 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关资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原产地等信息。
3. 海关对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施检验检疫,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实施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三、出口管理
1. 出口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2. 出口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手续。
3. 海关对出口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施监管,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监督管理
1. 国家相关部门对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进出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进出口单位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对进出口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质量负责。
3. 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质量评价、认证等活动,提升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质量水平。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和当前可获得的公开信息制定的概述。实际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查阅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