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委、厅),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认证机构:
根据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对空气开关产品质量的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发现部分空气开关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空气开关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空气开关产品的安全可靠供应。
二、整治重点
(一)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空气开关生产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是否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销售环节:重点检查销售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以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不合格空气开关产品。
(三)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空气开关产品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是否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空气开关产品,是否定期对产品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空气开关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开展空气开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排查并整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XXXX年XX月底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总结报告应包括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
XXXX年XX月XX日